1979年12月,龙溪行政公署决定以龙海县大田坑医院为基础,组建龙溪地区皮肤病防治院,并把诏安县麻风院改为市皮肤病防治院分院。1985年,地区皮防院改名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,院部迁入市区办公并在大通北路设立皮肤病门诊部。1995年,市皮肤病防治院共有人员62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5人。